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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5-25



为了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办法》和教育研究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导师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二)我校专任教师、非全职教师。

(三)认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当好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

(四)能够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良的条件,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导师配套费。

(五)原则上应能够在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二、博士生导师申请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与学位

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二)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

1.首次申请招收学术型博士生的科研要求

(1)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能按学校规定提供博士生导师配套经费;

(3)近五年发表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不少于7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可按以下标准替换,替换篇数不超过4篇: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②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主持第二项国家级项目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③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三等和二等科研成果奖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④发表1篇最优刊物论文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以上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申请继续招收学术型博士生的科研要求

(1)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能按学校规定提供博士生导师配套经费;

(3)近五年发表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不少于4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可按以下标准替换,替换篇数不超过3篇: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②主持第二项课题为省部级项目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主持第二项课题为国家级项目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③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三等和二等科研成果奖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④发表1篇最优刊物论文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以上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首次申请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科研要求

(1)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发表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不少于5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可按以下标准替换,替换篇数不超过4篇: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②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主持第二项国家级项目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③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三等和二等科研成果奖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④发表1篇最优刊物论文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以上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申请继续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的科研要求

(1)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近五年发表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不少于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可按以下标准替换,替换篇数不超过1篇: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专著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②主持第二项课题为省部级项目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主持第二项课题为国家级项目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③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三等和二等科研成果奖可替换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获得1项第一排名的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④发表1篇最优刊物论文可替换2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

以上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培养经验

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指导的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及培养质量良好,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胜任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任务。

其他可直接确认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条件

(1)申请人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入选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闽江学者、南强特聘教授、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且有重要教学成果或研究成果,可直接申请聘期内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2)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南强青年拔尖计划A类人才,且有重要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可直接申请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3)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已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引进人才(含兼职、讲座、客座教授),且培养质量良好,可直接申请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4)被聘任为教授三档及以上的教师,可直接申请确认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三、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且指导的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及培养质量良好。

(二)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可直接申请确认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2.其他教师需在近五年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平均每年发表1篇论文,可用等效选项替代,替换篇数不超过3篇:

1)发表1篇最优刊物论文可替换3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发表1篇一类核心刊物论文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2)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教材(排名第1)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作为副主编出版教材可替换1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出版学术专著需15万字以上,作为主编出版教材或出版译著需20万字以上,由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

3)入选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排名前2)可替换3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入选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排名前2)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4)撰写研究报告(排名第1),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司局级机构或省政府部门采纳,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5)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1)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6)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可替换3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可替换2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7)在《中国高等教育评论》发表论文可替换1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限替换1次,用于申请一年度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

以上论文均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新进教师第一年可直接申请确认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第二年起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条件2执行。

四、非全职导师申请条件

(一)非全职导师招收研究生,需由1名校内全职导师协助做好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二)非全职博士生导师在我校原则上每3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生。

(三)非全职博士生导师应是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与我院具有稳定的教学或科研的合作关系。

五、工作程序

按照校研究生院工作进度组织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一)申请人向教育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术水平、科研条件、招生年龄、招考表现及研究生培养经验与成效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学校、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科研和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研究院年度招生计划,对申请人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经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审议通过的申请招收研究生导师名单需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受理硕士生、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和确认的相关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表决结果报校研究生院、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校人事处及校招生办等部门备案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招生资格动态调整

(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论文抽检中,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暂停该导师的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二)指导的研究生在上一年度出现累计2人次(及以上)或三年内累计2人次(及以上)学位论文送审不通过的,暂停该导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三)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因学术不端被取消学位的,自下一年度起暂停该导师招生资格三年。

(四)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情形受到处分、处理的申请人,处分、处理期内不受理其招生资格申请。

(五)涉嫌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申请人,暂不受理其招生资格申请。

七、其他

(一)首次上岗的导师应参加学校导师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导师培训的考核情况纳入导师评价体系,作为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及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原《厦门大学教育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实施细则》(2019年3月)同时废止。


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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