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教育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9-14

各位同学:

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差额)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差额)

1

1

二、参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附件2

3.《教育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电子版;各班一份)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见备注一式一份

5.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确定获奖后方提供;一式三份)

(二)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

3.《教育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奖学金申请登记表》(电子版;各班一份)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见备注;一式一份)


备注

1.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申请表-张三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注意事项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

2.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二)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1.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

2.延期毕业生不参评;

3.2023级新生不参评;

4.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四、参评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材料请各班长打包整理后,于917日下午18点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兼职辅导员。

兼职辅导员邮箱1308058041@qq.com

各项申请逾期不候。请注意时间以及材料齐全度,个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另附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2301.htm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学工组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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