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2022年教育研究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03-01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境内外疫情防控要求,我院招生考试方式采用申请考核。为确保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现提出有关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和任务,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 申请材料

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周一)(以收件邮戳为准)

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1)通过顺丰快递(指定,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寄(送)下述材料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海韵学生公寓教育研究院办公室,0592-2189065,陈老师收。信封注明“教育研究院港澳台硕士申请”字样;(2)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rnchen@xmu.edu.cn。邮件命名为: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姓名。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9)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

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查收情况,以免产生贻误。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 申请资格审核与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选任3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组成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三个部分进行评审并形成具体成绩。

评审组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共同开展材料初审工作,对每份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导师评分。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60分以下不合格;专业素养满分值为150分,90分以下不合格;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90分以下不合格;总分满分值为400分,240分以下不合格。凡单科成绩获总分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初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四、 监督与保障

根据学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相关领导机构组成办法要求,本院组成初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教育研究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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