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推进教育研究院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优势,充分展示教育研究院党建、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成果,结合教育研究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新闻稿件的总体要求
新闻必须坚持准确、及时、深入、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教育研究院的中心工作,贴近教学科研一线、贴近师生、贴近教育研究院实际,反映研究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活动、重点事件、特色活动、主要成绩及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主要问题。
二、新闻稿件的内容
(一)教育研究院重要活动、事件、工作、各类学术会议;
(二)教育研究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和突破;
(三)教育研究院师生及校友所获得的重要成就和荣誉;
(四)主流新闻媒体对教育研究院及师生的采访报道;
(五)教育研究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工作;
(六)教育研究院师生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
(七)教育研究院相关的人物风采和事件报道。
三、通常不作为新闻进行发布的信息
(一)常规性、事务性的工作与活动;
(二)按照上级要求或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工作与活动,由学校统一发稿的,教育研究院不单独发布;
(三)具有商业广告性质的信息;
(四)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稿件。
四、新闻报道时限要求
(一)新闻报道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二)获奖类等时效性不强新闻报道时间不超过5天;
(三)深入挖掘典型事件和人物的报道不在此限。
五、新闻稿件撰写及配图要求
(一)各类新闻可提前准备通稿,稿件要准确、客观、真实,一事一报,切忌模糊、夸张,多事一报,避免出现主观判断、评价、议论,减少不必要的描写;
(二)稿件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如“教育研究院”或“研究院”,不得出现“我们”、“我院”,文后要署名图文作者(图:2021级硕士生 某某;文:2021级博士生 某某);
(三)稿件需有标题,标题切忌冗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
(四)稿件需突出主要内容,文从字顺,语言简洁生动、通俗易懂,切忌记流水帐、生搬硬套、大段引用,或介绍活动背景;
(五)稿件宜短小精悍,无特殊情况,字数一般不超过1200字,长篇深入报道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六)投稿一般需配图,每篇报道一般不超过3张,图片内容需有现场感。
(七)新闻稿文字格式要求:一级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不加粗),二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粗),三级标题(楷体-GB2312,三号,加粗);正文(仿宋-GB2312,三号字,不加粗);页边距:上、下均2.3厘米,左、右均2.7厘米;行间距:固定值28磅;内容西文字体采用TimesNew Roman。
六、新闻投稿及审稿流程
(一)新闻稿原则上由各类活动、事件负责人供稿;
(二)稿件审核流程:稿件撰写人——业务经办秘书审核——业务分管院领导审核——业务经办秘书——宣传秘书审核——分管宣传的院领导审核——稿件发布(院级平台)或送审(校级及以上平台)。
(三)如为学术报告、专题报告等,业务分管院领导审核完毕之后需请报告人本人审核同意之后再由业务经办秘书转给宣传秘书。
七、新闻发布平台
(一)厦门大学新闻网或厦门大学报等校内平台;
(二)教育研究院主页;
(三)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四)校外主流媒体、平台。
八、新闻发布平台管理要点
(一)规范宣传平台用途。教育研究院所属新闻发布平台主要服务于研究院的教学、科研、师生管理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商业广告发布或其他营利目的等。
(二)平台管理责任到人。教育研究院新闻发布平台由研究院党委负责管理与维护,责任到人,由分管宣传院领导和宣传秘书共同对发布的新闻进行最后核查。
(三)平台安全日常维护。教育研究院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检查、维护与更新,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保障网站功能的正常发挥。
(四)平台信息及时更新。宣传平台各板块信息的更新,由研究院党委具体负责,更新时间应根据内容不同灵活调整。
(五)管理及宣传人员应增强版权意识,尽量发布原创作品,包括图片、视频等。在转载作品时,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注明信息来源。
(六)院所属宣传平台要提高阵地意识,加强新闻稿件意识形态审查,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失实或负面信息需及时妥善处理。对发布失实或负面信息、给学校、研究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九、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育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1年11月1日